新疆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大会顺利召开

时间:2024-06-07 00:22:56 作者:佚名

  2024年5月22日,“新疆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大会”在乌鲁木齐开幕,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黎出席并做主旨讲话。大会以“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实现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为主题,搭建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内交流与合作,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医疗保障局、DRG/DIP技术指导组派出专家授课,北京、广东、重庆、河南、陕西、甘肃等12个省市医疗保障局、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和医疗机构派出代表615人参加会议。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构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医疗保障领域的重要决策部署。目前,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国加速推进,医保基金使用质效不断提高。从自治区三年多的实践来看,医保基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确定支付标准,激发了医院提高服务质量、主动控制成本、减少资源浪费的内生动力,患者自付医疗费用增幅明显下降,参保群众就医满意度持续提升,取得明显成效。如乌鲁木齐市住院次均费用由2022年1.36万元下降到2023年的1.14万元,降幅达到16.2%,个人例均医疗费用负担由2022年4610.05元下降到2023年的3699.34元,降幅达到19.7%。按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2023年58.3万的住院人次计算,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5.31亿元。随着DRG/DIP基础病组的增加,也助推了常见病、慢性病逐渐下沉到县市、乡镇去治疗,真正发挥了医保基金价值购买的导向作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成效初步显现。

  新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大会从政策、经办、监管、2.0分组和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等各方面,深入剖析当前医保支付改革亟需解决的问题,交流实践经验。如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通过两年的DRG实践,CMI值由1.0087提升到1.16,次均住院费用由2021年的18535元降到2023年的16564元,非必要检查明显减少,收入结构更趋于合理,患者满意度得到提高,国考成绩从105名提高到88名,进入全国前百,成绩来之不易。

  本次大会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主办,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承办,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协办。各级医疗机构踊跃参会,学习改革经验、交流改革心得、共享改革成果。

  


原文链接:http://ylbzj.xinjiang.gov.cn/ylbzj/ybdt/202405/a1dad1fa93f1460ea069510d05589d1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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