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湖市局紧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线,联合上海市金山区局积极探索药械化协同监管新模式,共同参与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持续打响省际跨区域联动监管品牌。
一是构建一体协同机制。两地先后签订《药品领域协同监管合作协议》《“红盾护妆”合作协议》,就产品安全追溯协查、监管能力提升培训、医药产业发展互融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并建立两地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举行工作交流会和企业走访服务活动。
二是打造智慧监管体系。自主谋划建设“云药通”系统,并与金山区特药监管系统深度对接,打破数据壁垒,实现203种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联合管控。同时,上述系统还具有“四色预警”功能,可自动向两地监管部门推送预警信息,堵塞监管漏洞。系统对接以来,共收到预警信息20条、立案查处2起。
三是共建互联工作平台。成立沪浙市场监管联合工作站,一方面依托工作站开展跨省药械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聘任8名药械化社会监督员,负责日常监督、线索上报等,将药械化监管触角延伸至村社;另一方面在工作站内部建立药化联合快检点,根据群众需求开展药品、化妆品快检及普法宣传工作。工作站成立以来,共开展联合检查44次、快检5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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