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和用妆需求,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业市场经营秩序,强化相关经营单位责任主体意识,天台县局坚持以评施教、以评促改、以评提质,全力推动“亮妆”行动落地收尾。目前,全县成功创建35家“亮妆”示范单位。
以评施教,强化法规宣传指导。通过现场评分的形式,实地对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从业者普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经营者做好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产品管理等工作,并现场开展法律法规“你问我答”活动,解答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从业者的法律法规相关问题,加深从业者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并现场指导使用“化妆品监管”“数字辨妆”APP,提高化妆品经营者辩妆能力,提高化妆品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以评促改,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结合前期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信用等级评级,并按照“守信”“基本守信”“轻微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问题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重点监督,协助问题单位完成整改,通过“回头看”再检查、再评级,确保问题整改,做到“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以评提质,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定期发布示范单位创建名单,及时公布检查情况、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主动进步,增强法制观念、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并在各辖区创建化妆品经营管理微信群,方便化妆品经营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遇到问题及时询问并解决,执法人员也不定期在微信群内发送法律法规解读、化妆品假冒伪劣的鉴别技巧、不良反应如何处理等相关内容,帮助企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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