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防范和打击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行为,根据《关于印发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嘉兴市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多方协同,多措并举,联合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二类精神药品联合督查。
一是加强部门协同,发挥资源合力。结合实际,根据嘉兴市第二类精神药品流通及使用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联合督查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分别抽调工作人员,组成10人二精专项督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第二类精神药品开展联合监督抽查共计13家,其中抽查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3家,使用单位10家。各单位发挥专业优势,分别从流通环节、使用环节、执法环节对全市批发企业、医疗机构开展联合督查,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强化风险管控,夯实安全底线。检查以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对象,结合经营企业销售情况,实行链条式以点带线的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批发企业对销售人员的培训管理、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采购购销的渠道、购买方资质的审核、储存和发运管理情况;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处方开具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检查过程中,对二精管理存在的潜在风险及时提出,形成记录,实时将风险管控意识传输给批发及使用单位,严守特殊药品流通使用渠道的安全红线。
三是运用数据分析,提升监管效力。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的“特药管理系统”和卫健委的“印鉴卡系统”等大数据信息,聚焦督查重点品种,根据线上提供的数据,展开线下链条式追踪,有的放矢,提升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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