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妇幼保健院(兴安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申请设置为三级妇幼保健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我委拟同意设置。现将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兴安盟妇幼保健院(兴安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三级妇幼保健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李兆君
拟设置医疗机构负责人:李兆君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数:100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乌兰浩特市兴安街兴安北大路35号
拟设置医疗机构建筑面积:6771.88平方米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科室设置:妇女保健科、孕产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妇产科、儿科、围产保健科、优生咨询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科、儿童眼保健科、计划生育科、麻醉科、急诊科、康复医学科、乳腺保健科、内科、外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麻醉科。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示发布之日算起。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电话:0471—6946623
2021年4月12日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药品监管制度和手段的创新...
近日,扶绥县人民医院顺利完成电子...
记者近日从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
(全媒体记者倪可心)冬季是呼吸道传染...
“希望健康能再次像阳光般照在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