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把加强基层医保服务网点建设作为夯实医保服务体系基础、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在“建、用、管”三个环节做足功夫,全面推进基层医保服务示范点建设。
在“建”上下功夫。出台《凤台县乡镇、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八有(有固定服务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明确岗位职责、有固定办公经费、有科学管理制度、有统一办事规程、有统一受理平台、有统一宣传标志)”要求,全县设置1个县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17个乡镇经办窗口和253个村(社区)医保服务站。统一为乡镇医保办配备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高拍仪,开通医保专网。统一悬挂中国医疗保障标识、标牌,统一服务台面高度,统一便民设施配备、经办流程、经办制度。
在“用”上求实效。以优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为引领,采取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科学论证、持续优化的方式,推进医保便民服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同时下沉16个高频医保服务事项。持续推进医保政策宣传普及、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参保信息查询、出具《参保凭证》、缴费动员、特殊群体身份核实、电子医保凭证等推广与应用,宣传推广医保“掌上办”“网上办”等便民服务。
在“管”上明责任。乡镇、村(社区)两级医疗保障服务机构实行双重管理,行政上由乡镇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医保部门指导。明确乡镇医保工作分管领导,乡镇医保办主任、村(社区)医保服务站由乡镇党委政府发文任命,定期组织考核,对工作认真负责,医保各项业务推进有力,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拖拉疲沓,导致工作滞后不前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加强对基层经办服务、基金监管业务指导、岗位培训,分类别制定医保经办人员年度培训方案和医保基金监督检查人员培训方案,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建成一支一专多能的基层医疗保障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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