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4-16 14:28:49 作者:

  

   晋卫办发[2017]22号

   

  委机关各处(室、局),委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0号),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0号),做好卫生计生领域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0号)精神,按照“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建设健康山西、全面深化医改、改善服务质量、实施健康扶贫,把握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助力推进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卫生计生政策公开。及时公布建设健康山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宣传处牵头,委机关各处室、新闻中心、宣教中心、健教中心配合,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健康扶贫信息公开。围绕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大健康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人事处牵头,健康扶贫各相关处室配合,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推进发展健康产业发展工作信息公开。围绕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新业态、发展第三方支持服务、加强医药科技创新、建设健康产业园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规划信息处牵头,医政医管处、中医局、科教处配合,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卫生计生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规划信息处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相关信息。将公立医院药品纳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划信息处、药政处分别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推进招才引智工作信息公开。做好卫生计生领域招才引智政策的公开和解读,及时公开招才引智成果及项目推进落地情况。(人事处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七)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惩戒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发布,让群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政法处、监督处、审批处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八)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按规定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大重大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财务处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九)推进决策信息公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局配合,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推进院务公开。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医政医管处、中医局、妇幼处、基层处分别负责,2017年8月底前完成)

  (十一)推进食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等相关信息。(食品处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二)推进疫情信息公开。按月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及时公布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疾控处、应急办分别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涉及卫生计生领域的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四)强化政策解读。做好卫生计生重大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明确政策解读主体,严格审签报批程序,将政策解读贯穿于政策制定、发布和执行全过程。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解读重要政策。(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局落实,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五)强化舆情回应。严格落实《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38号),明确舆情回应责任主体,把握重点舆情标准,着重收集涉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信息,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舆情信息等。严守时限要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宣传处、办公室分别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六)强化网站建设和管理。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信息。即时转载中国政府网、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发挥集群效应,增强传播能力。办公室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做好委直单位门户网站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网站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办公室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统筹运用各级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政务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安排中央驻晋媒体及省属主要媒体、新闻网站负责人列席重大会议,参与重要活动,了解重大决策,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更好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政务新媒体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宣传处负责,新闻中心配合,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八)建立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办公室要严格落实《实施细则》关于公开属性的拟定、审查、报批等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2017年12月第前完成)

  (十九)建立相关方列席政府会议机制。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委员会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制定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说明。(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局落实,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加快制定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后,结合实际编制我省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办公室负责,国家卫生计生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开后两个月完成)

  (二十一)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要及时公布,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有效。(办公室、政法处分别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二)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细化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局配合,持续推进)

  (二十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局配合,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机关各处(室、局)、委直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及时公开卫生计生领域重大政策、重要决策、便民惠民、政风行风等方面的情况,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不断提高网站建设水平,提高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应用水平,加强与中央和我省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做好舆情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委机关各处(室、局)和委直属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对牵头或负责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完成时限和完成质量。委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强化对各处(室、局)和委直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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