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保障公众药械使用安全,上虞区局创新工作机制,紧扣“任务环、质量环、沟通环、动力环”等四个环节,扎实开展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61例,完成率58.7%,其中新、严重报告234例,占50.8%,严重报告89例,占19.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41例,完成率51.3%。
一是加强系统谋划,制定监测“任务环”。年初根据各监测单位实际情况,与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将上级下达的监测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配备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认真抓好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监测任务。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箍紧监测“质量环”。积极组织全区医疗机构、药械化经营企业参加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工作培训,提升相关业务水平。同时,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的过程中,对各医疗机构和药械经营企业按工作要求进行指导,增强各单位监测和报告不良反应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三是加强宣传交流,构建监测“沟通环”。区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运用QQ、微信、钉钉群等数字交流平台,与各监测单位进行实时沟通交流,提供注册、申报过程的技术指导。要求各监测单位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凡是发现可能与用药用械有关的不良反应均要及时、准确上报,切实做到对药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
四是强化考核考评,做大监测“动力环”。对各监测单位进行年度目标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发监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与区卫健局联动,将药品不良反应和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列入医疗机构年度目标考核评估的内容之一,使监测工作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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