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一季度)

时间:2022-04-08 22:16:27 作者:佚名

  

  1.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顺利开展2019年度全省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正进行数据汇总和测算。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作为重要内容,充分压实各级责任。按照国家人口家庭司要求,指导各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协同省发改委开展做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第二批项目申报,目前各地项目已汇总至省发改委和省卫健委。按照国家人口家庭司要求,指导各地做好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入托前消毒、消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入托准备工作。

  2.实施一批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应急物资保障…等领域补短板项目。

  按照国家要求,严格落实“一日两报”的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继续加强疫情监测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建立完善长三角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组织部署开展2020年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扎实组织开展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控工作,依法做好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持续推进卫生应急项目建设,积极有序地推进安徽省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和省紧急医疗救护基地项目;完善省级应急物资储备;积极推进航空医学救援体系建设方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着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探索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3.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等有效扶贫模式,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力度,落实“四帮四促”措施。

  及时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和2019年度健康脱贫绩效考核。拟定《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健康脱贫工作要点》,部署决战决胜健康脱贫工作。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和“春季攻势”,对有诊疗需求的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扎实做好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针对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拟定整改任务、整改举措报省委,落实整改责任。

  4.健全省市县三级疾控体系,加大各级疾控机构现代化、标准化建设。强化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提升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检测能力。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

  结合疫情处置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成立省公共卫生研究院。舒城县是我省“疫苗全程追溯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县,2020年3月,舒城县率先在全省开展“疫苗全程追溯信息系统”建设试点。

  5.完善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省级区域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各市建设一所传染病专科医院,各县(市)建设传染病专科医院或在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病区)。

  确定省内定点医院和后备定点医院对新冠肺炎患者进行定点救治。明确4个重症集中救治基地医院(省立医院感染病院、蚌医一附院、皖医弋矶山医院、阜阳市二院),分区划片,强化保障,对新冠肺炎重症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6.注重科研攻关与临床、防控实践相结合,推进重大传染病领域科研项目协同联动,加大对相关药物、疫苗和快速检测技术研发投入,提升我省重大传染病综合研究科研水平和支撑能力。

  协同省科技厅启动3批16个应急科研攻关项目,重点开展疫苗研发、检测诊疗智能化、防控装备等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研发和应用;批准1项委属应急科研项目。积极推进“托珠单抗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中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研究”项目,最终形成“托珠单抗+常规治疗”等有效治疗方案,列入第七版国家方案向全国推广。省疾控中心P3实验室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病毒活动资格,在全国较早地分离出2株病毒株,完成病毒感染力滴定、监测,开展药物筛选及抗体中和试验,大大加速抗新冠病毒的科研进展。协助省疾控中心P3实验室成功获得新冠病毒活动资格申请。

  7.支持增加防疫救治医疗设施,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移动实验室建设。

  组织各市、省属医疗机构、委属单位谋划申报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基本建设项目。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在全省谋划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可行性报告批复等前期审批工作,并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备案。督促16个市及时落实属地新建或改建设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备案。

  8.加快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省委编办批复同意成立省公共卫生研究院。为应对疫情,多地疾控部门开展紧急招聘工作,并进行了网络面试。安徽医科大学、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三家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安徽省重大传染病综合研究中心。省疾控中心多名主任医师新增为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9.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较上一年提高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1月份,联合财政厅下发《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中明确2020年人均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中新增5元部分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1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印发《关于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实行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情况周报告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部署调度,每周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1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保障,对受疫情影响的医疗机构给予扶持。

  完成1-3月份全省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情况调查。联合省财政厅下达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12.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对全省三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摸底统计,3月份,召开医改专题会议,研究包括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在内的2020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建议,修改完善《2020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安排》,确定医院试点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3.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智医助理”功能,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加快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卡环境改造。

  完成《2020年安徽省智慧医疗建设实施方案》拟制,并提交省民生办。完善“智医助理”产品功能,在全省上线新冠肺炎辅助诊断提示和知识搜索,在庐阳区试点上线用药提醒和积分功能。

  14.推进分级诊疗,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61个县(市)全覆盖。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月份,召开医改专题会议,研究包括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在内的2020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建议,修改完善《2020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安排》。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印发《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全覆盖的通知》,提出年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安排。

  15.出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启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行动。

  牵头拟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送审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16.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药品质量安全强基工程,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2月份,拟定2019年安徽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的报告。3月份,出台《安徽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制度》。

  17.强化短缺药品清单和重点监测清单管理,加强短缺药品价格异常情况监测预警,落实短缺药品直接挂网采购政策。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制定《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47号文件任务清单》,逐条分解任务,建立省级清单,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会同9个省直部门制定《安徽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工作规则》(皖卫药秘〔2020〕43号),完善安徽省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省级会商联动机制成员单位,明确省级会商联动机制主要职责、成员单位及人员组成、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制定《2019年安徽省短缺药品清单及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清单》(皖卫药秘〔2020〕42号),对清单中的药品进行重点管理,开展重点监测和动态跟踪。组织省级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通报第一季度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情况以及药品短缺、价格相关监测和应对情况,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告。

  


原文链接:http://wjw.ah.gov.cn/public/7001/54171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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