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敏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徽省临床营养专科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委重视临床营养工作,做了以下工作:
一、出台国民营养有关政策
2017年11月,提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皖政办秘〔2017〕289号),提出积极将营养融入所有健康政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实现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进一步提高。2019年1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皖政〔2019〕84号),实施包括合理膳食行动和糖尿病防治行动等15项专项行动。针对不同人群,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广泛开展以减盐、减油和减糖为重点的专项行动。贯彻落实《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通过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提出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70%以上。
二、加快推进临床营养工作
推进综合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室,为临床需要营养支持和特殊营养治疗的患者制定营养治疗计划,配制治疗膳食、诊断膳食及代谢膳食。在诊疗过程中开展合理膳食知识宣传和行为指导,对与营养相关的慢性病患者、超重和肥胖人员、贫血消瘦和营养不良人员、孕妇和婴幼儿,及时进行干预管理。2020年,我委以“全民营养周”和“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为契机,围绕“合理膳食 免疫基石”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营养宣教活动,积极传播合理膳食、分餐、“三减”等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平台和官方微博发布营养相关的科普文章,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开展线下系列宣传活动,总计483场次,受众103023人次。
三、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
根据我委下发的《关于新增设立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皖卫医秘 〔2019〕210号)规定,三级医疗机构必须建设规范化的临床营养科。同时,依托省立医院成立了安徽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推进把临床营养治疗等项目工作纳入诊疗目录。要求医疗机构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2020年,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省临床营养学科的发展和建设,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召开了全省临床营养质控工作线上线下培训会议,强化临床营养质控标准培训。
我省医疗保障部门,高度重视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立足自身职能,努力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支持医疗机构健康发展,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于民。公立医疗机构经过评估,认为在临床开展有意义、有必要的项目,可向省卫健、省医保部门申报,经专家论证通过和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临床收费开展。目前,我省已经设立营养干预、营养风险筛查、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基因分析、营养会诊等有关营养项目,可以在临床开展收费。我省已将胃肠外营养液、肠内营养剂、其他营养剂以及多种油脂肪乳、复方氨基酸(18AA-Ⅴ-SF)、复方氨基酸(14AA-SF)等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下一步,我委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建议,争取建立完善省级国民营养健康专家委员会,有关部门加强协作,研究重大策略,积极争取财政、医保部门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新增项目审核和新开展项目授权,同时做好新项目价格制定工作,促进新项目临床及时应用,研究完善营养相关收费标准及项目,加大临床营养专科建设力度。
办理类别:B 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联系电话:0551-62998055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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