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5月份,对芜湖市、马鞍山市开展调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基层走访、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疫情期间托育机构防控情况。
2.实施一批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应急物资保障…等领域补短板项目。
按照国家要求,继续严格落实“一日两报”的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继续加强疫情监测以及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开展我省口岸城市新冠肺炎输入性疫情防控能力评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经多次征求意见,形成《安徽省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举措》(送审稿);配合省委政研室完成“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调研”活动。结合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卫生合作协议中确定的合作方向,制定了2020年的工作计划,并提出今年要完成的重点任务和具体项目。组织起草了《长三角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安徽省建设工作方案》(送审稿)、《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初稿、《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实施方案》(送审稿)。
3.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等有效扶贫模式,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力度,落实“四帮四促”措施。
印发《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健康脱贫工作要点》,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推动。印发整改方案,建立“四项清单”,细化12项整改举措,并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研判。制定问题整改工作调研实施方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16个市及23个县区开展分片调研,指导推动问题整改。确定的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时序进度,取得实质性成效。完成全省村卫生室和村医“空白点”常态化摸底排查工作,及时消除排查发现的1个不达标村卫生室和2个村医即将到龄的预警村。持续做好“百医驻村”工作管理,并指导各地加快村医接续培养,保障驻村医生期满返回后人员接得上。
4.健全省市县三级疾控体系,加大各级疾控机构现代化、标准化建设。强化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提升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检测能力。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
我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实现与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国家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正式对接。
5.完善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省级区域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各市建设一所传染病专科医院,各县(市)建设传染病专科医院或在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病区)。
全省省市三级综合医院、各县(市)综合医院全部建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每个县至少有1家医院具备检测能力。另外, 22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检测能力。
6.注重科研攻关与临床、防控实践相结合,推进重大传染病领域科研项目协同联动,加大对相关药物、疫苗和快速检测技术研发投入,提升我省重大传染病综合研究科研水平和支撑能力。
协同省科技厅跟进疫期期间立项的应急攻关项目研究,加快临床转化应用。6月中旬,会同省科技厅开展提升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工作调研,草拟安徽省提升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实施方案。
7.支持增加防疫救治医疗设施,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移动实验室建设。
按照国家要求,重新组织申报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配合省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74个,项目总投资67.76亿元。督促16个市及时落实属地新建或改建设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备案。
8.加快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征求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6部门意见,形成《关于安徽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意见(送审稿)》。发布省疾控中心2020年招聘岗位19名,正按程序进行后期招聘工作;梳理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职称有关政策,拟定政策解答,通知各考点执行。同时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重大贡献的同志专业技术资格进行提前认定。
9.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较上一年提高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6月份,联合财政厅下发《关于调整2020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部分资金为直达资金的通知》。
1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月份,完成新申报4个省级卫生城市和4个省级卫生县城的第二轮暗访工作,并对2020年国家复审的卫生城市宣城和宁国市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评估。围绕“防疫有我爱卫同行”活动主题,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联合省文明办、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制发了《关于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对全省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6月份,对滁州、池州市申报省级卫生城市开展技术评估,对阜南、灵璧、五河、凤阳县申报省级卫生县城开展技术评估。
1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保障,对受疫情影响的医疗机构给予扶持。
对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自疫情开始至5月31日期间所采构的防疫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经费(包括有偿使用物资)进行了统计,经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已联合省财政厅上报国家财政部和卫生健康委申请争取中央财政补助。
12.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5月份,召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推进会,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13.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智医助理”功能,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加快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卡环境改造。
指导今年50个项目县开展智医助理建设,目前有11个县区初步完成系统部署;21个县区已启动项目建设;18个县区处于项目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在去年建设的55个县区完善系统功能,进一步实现手机端功能开发工作。合理用药本地化改造方面,已完成44个县区合理用药本地化改造并上线。
14.推进分级诊疗,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61个县(市)全覆盖。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月份,我委召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督导调度会,重点调度部分县(市),督促各地按时保质完成任务。2020年新增的24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市)按照文件要求,印发实施方案,正在进行乡镇卫生院院长任命和两包经费核算拨付工作。
15.出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启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行动。
会同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
16.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药品质量安全强基工程,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4月份,向省市场监管局通报刘老二烧鸡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5月份,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制定下发《2020年安徽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举办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班。
17.强化短缺药品清单和重点监测清单管理,加强短缺药品价格异常情况监测预警,落实短缺药品直接挂网采购政策。
6月份,对短缺药品清单和重点监测清单中的药品进行重点管理,开展重点监测和动态跟踪,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报告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药品清单每种清单药品短缺或重点监测原因、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应对效果等相关信息。组织省级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通报第二季度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情况以及药品短缺、价格相关监测和应对情况,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及时报告。开展有关药品临床使用及短缺情况调查。针对6月初网媒报道“罕见病‘铜娃娃’救命药停产”的消息,第一时间与全省20家省属医院及安徽中医药大学神经病学研究所附属医院联系,调查了解我省各医疗机构该药品临床使用及短缺情况,并将情况向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书面汇报,请求予以协调解决。持续做好每月短缺药品信息上报工作。督促各市卫生健康委完成全国短缺药品直报系统变更使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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