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7月份,对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目前全省有32家托育机构完成备案(其中盈利性托育机构17家,非营利性托育机构14家,事业性托育机构1家);8月份,赴蚌埠市实地调研托育机构开展情况,深入基层,掌握托育机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及托育机构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9月份,召开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加快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开展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督查,以母婴设施建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等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2.实施一批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应急物资保障…等领域补短板项目。
7月份,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完善监测哨点布局,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和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能力。印发《长三角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安徽省建设工作方案》。8月份,召开电视电话会,通报7月份进展,督促各市加快推进工作进度。9月份:印发8月份补短板工作通报,对各市工作推进情况和基本建设项目进度进行调度。指导各地规范填报指标数据,确保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3.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等有效扶贫模式,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力度,落实“四帮四促”措施。
7月份,开展健康脱贫政策落实暗访调研,全程参加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数据核实、问题排查和现场督查。开展村卫生室和村医常态化排查,防止出现新的机构人员“空白点”。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夏季行动”,落实贫困人口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和大病患者“应治尽治”要求。持续加强“百医驻村”工作管理,指导各地加快落实驻村点村医后续配置。8月份,对全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受水灾损失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全面审核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相关数据;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智医助理”项目建设,加强“百医驻村”工作管理。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夏季行动”,落实贫困人口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和大病患者“应治尽治”要求,提升贫困人口获得感。9月份,积极参与省级脱贫攻坚普查调查;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智医助理”项目建设,加强“百医驻村”工作管理,持续巩固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秋季行动”,落实贫困人口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和大病患者“应治尽治”要求,提升贫困人口获得感。牵头协调定点帮扶涡阳县有关省直部门,做好定点帮扶和消费扶贫工作。
4.健全省市县三级疾控体系,加大各级疾控机构现代化、标准化建设。强化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提升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检测能力。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
7月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通知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全省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地方病防治控制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开展了安徽省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完成《安徽省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若干举措》征求省直部门意见。8月份,完成《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若干意见》与《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初稿,近期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省卫生健康委、省水利厅和省农业农村厅于2020年6~8月组织全省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地方病防治控制机构开展了安徽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上报了评估报告。9月份,省卫生健康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部门组织全省地方病防治机构开展了地方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终期评估工作,完成评估报告。召开了全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推进会和地方病三年攻坚终期评估材料省级复评会。8月31日至9月10日省血防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奔赴滁州,对今年夏天参加抗洪抢险的官兵进行血吸虫病查病工作。部署开展《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终期评估。继续推进和完善《安徽省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5.完善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省级区域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各市建设一所传染病专科医院,各县(市)建设传染病专科医院或在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病区)。
7月份,已完成《安徽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制订,正在征求各市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8月份,已完成《安徽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制订,已完成各市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征求,并通过委党组会审议通过。9月份,已完成《安徽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制订和意见建议征求。
6.注重科研攻关与临床、防控实践相结合,推进重大传染病领域科研项目协同联动,加大对相关药物、疫苗和快速检测技术研发投入,提升我省重大传染病综合研究科研水平和支撑能力。
7月份,会同省科技厅赴省疾控中心开展提升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工作调研,并召集全省有关专家召开公共卫生科研攻关调研座谈会议,拟定安徽省提升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实施方案(初稿),目前正在组织进行意见征求。8月份,协调省科技厅已向省政府上报《安徽省提升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实施方案》。已协助省疾控中心P3实验室新冠病毒活动资格报国家卫健委。9月份,已完成《安徽省提升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实施方案》。
7.支持增加防疫救治医疗设施,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移动实验室建设。
7月份,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后,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将中央资金及时拨付至项目单位。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起草《安徽省推动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8月份,会同省发改委起草《安徽省推动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督促各地做好新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备案工作。9月份,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完成《安徽省推动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起草。
8.加快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7月份,继续完善《关于安徽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意见(送审稿)》;督促各考点按照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职称有关政策解答,做好高级职称理论考试有关人员的报名和审核工作。8月份,组织省疾控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疾病监测与防控、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等岗位工作人员。深入分析研究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中各项举措,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安徽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意见》。严格落实抗疫一线公共卫生人员职称评聘倾斜措施,严密组织2020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9月份,公布2020年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各专业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拟定2020年高级职称评审通知;严格落实抗疫一线公共卫生人员职称评聘倾斜措施,摸底了解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名单。
9.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较上一年提高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7月份,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拟定我省《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8月份,与省财政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文件。9月份,与省财政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强调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加强指导督促,强化项目落实,开展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的清算工作。
1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7月份,按照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法规立法计划,组织完成了《条例(草案)》初稿起草,书面征求意见,组织召开了由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法工委、教科文卫委、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领导和立法专家组成的专家论证会,召开法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分赴合肥、马鞍山、上海市开展省内外立法调研。8月份,完成《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和《进一步深化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草案)》送审稿。完成2019年度省级卫生城镇创建技术评估工作。9月份,做好《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送审准备工作。
1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保障,对受疫情影响的医疗机构给予扶持。
7月份,争取中央对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防疫补助资金,配合省财政厅将上述资金对各地和省属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结算下达。资金已直达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8月份,制定印发《开展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方案,组织全省公立医院开展经济管理活动。联合省财政厅下达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支持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县级中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等建设。9月份,制定印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行动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自查自纠,通过睹漏洞,完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管理水平和效益使用效益。持续组织开展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不断提高卫生经济管理水平。配合省财政厅下达通过发行地方新增债券,支持省属公立医院,市属及所辖区公立医院事业发展建设。
12.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7月份,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新增5家省级试点医院,组织开展试点医院总结自评工作。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补助经费已下发到各地。8月份,45家试点医院已全部完成2019年总结自评工作,提交自评报告和有关支撑材料。9月份,已汇总收集2019年45家试点医院总结自评材料,进行初步整理分析,挖掘亮点和不足。9月份制定印发综合医改督查方案,9月下旬开始督查。
13.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智医助理”功能,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加快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卡环境改造。
7月份,继续指导今年50个项目县开展智医助理建设,合理用药本地化改造已在50个县区上线。8月份,有18个县区初步完成系统部署;21个县区进入项目建设阶段,正开展系统建设部署和对接联调;11个县区正在开展网络环境改造和招标采购,合理用药本地化改造已在51个县区上线。9月份:已有50个县区已全部完成招标,进入项目建设阶段,合理用药本地化改造已在53个县区上线。
14.推进分级诊疗,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61个县(市)全覆盖。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7月份,新增24个试点县(市),组建47个紧密型医共体,严格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建设路径,认真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总结阜阳市、亳州市、濉溪县、霍山县等地医共体建设工作经验,促进各县(市)加强交流学习。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开展2019年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第三方评估。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新增的7个市中,合肥、淮北、滁州、阜阳已出台实施方案,宿州、安庆、宣城已完成方案制定。8月份,调研芜湖二院医联体(医共体)信息化建设与涡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9月份,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对我省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第三方评估实地调研工作,召开天长、来安、霍山片区座谈会,实地考察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强县域千县行”全国片区交流会暨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大会在我省天长市召开。参加2020全国深化医改经验推广会暨中国卫生发展高峰会议,安徽省“两包三单六贯通”统领县域综合医改举措获选2019年度“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在阜南县组织召开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片区经验交流会,全国6个省和省内多个县(市)参加,阜南县作经验交流发言。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邀请,濉溪县分别赴广西和遵义片区交流会,分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经验。组织参加全国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和社区医院建设视频会议,61个建设县(市)共1600人在线学习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
15.出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启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行动。
7月22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的通知(皖发〔2020〕11号)。8月份,讨论全省中医药大会方案等事宜。9月份,召开多次专题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拟制专项行动部门分工方案,征求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意见。
16.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药品质量安全强基工程,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7月份,通报毒蘑菇导致食源性疾病异常增多情况、油条样品中铝元素监测情况、我省小龙虾相关横纹肌溶解综合征风险监测情况,在委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关于谨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健康风险提示”,在健康安徽微信公众号发布“洪涝灾害期间,勿食野生小龙虾”健康宣传信息。8月份,通报鸡蛋蛋黄样品中禁用药物监测情况。9月份,按照省食安办的要求,9月27日开始在委网站设置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栏目开展宣传活动。
17.强化短缺药品清单和重点监测清单管理,加强短缺药品价格异常情况监测预警,落实短缺药品直接挂网采购政策。
7月份,落实《短缺药品清单》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对没有企业挂网的品种,允许医院自主备案采购。配合医保部门开展部分涨幅过大的药品价格情况调查。积极协调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请求在中央应急储备药品中帮助解决我省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二巯丙磺钠注射液短缺问题。8月份,草拟《安徽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并进一步修改。帮助协调解决我省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二巯丙磺钠注射液2万支。9月份,开展2020年第三季度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各成员单位通报第三季度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情况以及药品短缺、价格相关监测和应对情况,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告。常态化督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及时有效完成短缺药品信息处置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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