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大庆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于今年8月,对大庆市主城区以外的集中式供水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7家集中式供水单位,重点抽查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是否持有供管水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是否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开展水质自检;是否持有水质消毒、水质检测、涉水产品的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等内容。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对以上内容逐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同时对供水单位出厂水主要指标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从专项检查情况来看,虽然部分集中式供水单位源水水质较汛期之前部分指标有变化,但是经过制水混凝、曝气、过滤、沉淀、深度处理、消毒等各工艺环节处理后,出厂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执法人员现场督促供水单位要根据水质日检结果适时调整制水工艺确保出厂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供水单位水质消毒设施标识不清、水质检测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的情况,现场已将具体检查情况反馈给供水单位及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并敦促辖区监督机构跟踪问效,直至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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