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和《关于开展蓝盾护水“九个一”活动的通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促进供水单位规范化管理,我委9月1日至4日分两个组分别对齐齐哈尔、大庆、佳木斯、双鸭山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情况开展调研。
为了推动《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了解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情况,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联合宣传以及信息通报共享情况,原农垦、森工所辖供水单位移交地方管理情况,征求城市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千吨以上水厂、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管理经验及市地的建议等。调研组通过书面汇报,召开卫生健康、住建、水利、环保、物业办(物业公司)、疾控中心、监督所(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困难及意见建议。对部分市(县)的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实地走访,现场查看卫生监督管理情况、建设管理运行情况,听取水源地和水质达标的情况。
通过此次调研使我委进一步掌握了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情况,我委将在近期组织各地专家研讨并出台对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方面的配套文件。
9月16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
9月16日晚,第七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
为助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推...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专业化...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传染病专...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