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尤为关键,其状况直接关系到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聚焦相关部门职责、二次供水单位、管理相对人主体责任、卫生监管能力、违法惩罚力度等关键问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为龙江百姓筑牢生活饮用水安全的健康防线。《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积极宣贯《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推进202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南岗区卫生监督所多次开展不同层次的专业培训。
2020年6月12日,南岗区卫生监督所举办了202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培训会议暨《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会。环境卫生科全体监督员和南岗区21个办事处的专职协管员参加培训。会议介绍了《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的制定过程、解决的问题,对《条例》进行逐条解读。王岗办事处协管员、革新办事处协管员分别就二次供水卫生监督巡查、卫生监督信息填报等进行会上交流。会议同时就近期重点工作和2020年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提出要求。
2020年6月17日,南岗区卫生监督召开了《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视频会议,南岗区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科全体监督员、南岗区21个办事处的专职及兼职协管员和南岗区辖区内32家物业单位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参会。会议对《条例》进行逐条解读,听取各办事处及物业意见,就二次供水卫生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监督抽检、水质监测等问题展开讨论。
2020年6月22日,南岗区卫生监督所在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西净水厂开展了现场宣贯《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工作,现场还邀请了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所的刘学所长进行宣传指导。
《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规范、引导和保障了我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推动我省建立健全分工协调、运行规范、积极高效的生活饮用水监管体系。南岗区将依据《条例》全力为百姓守护“一口放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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