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时间:2025-09-15 20:54:29 作者:佚名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比例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

  涉及的其他执法机关

  1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定点医药机构

  30%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是否符合医保基金使用相关规定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2次/年

  无

  2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测和成本调查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定点医药机构

  30%

  药品实际的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价格成本调查等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2次/年

  无

  3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保基金缴纳企业

  30%

  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登记及缴纳情况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2次/年

  无

  4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经办机构

  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查审核

  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定点医药机构

  30%

  (一)定点医药机构的准入和待遇享受等情况;

  (二)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2次/年

  无

  备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原文链接:https://ybj.ah.gov.cn/xwzx/gsgg/150022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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