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建立基金使用负面清单强化基金监管源头治理

时间:2025-01-04 17:53:30 作者:佚名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依据相关规定,结合监督检查实际,梳理了定点医疗机构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表现,经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后,形成了《吉林省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分基础和明细两个版本。基础版管行为定义,保持稳定,对明细版起兜底作用;明细版管具体表现,动态更新,对基础版起例证作用。《清单》制定后,将定期收集典型问题和案例,建立动态调整和争议问题会商机制,及时更新《清单》并公布。

  《清单》对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内涵、具体表现等作了统一明确界定,也是监管重事后查处,向重事前预防提醒的转变,将在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夯实医保基金使用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智能审核规则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清单》具体内容,请点下方下载。

  

  吉林省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负面清单(基础版)

  吉林省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负面清单(明细版)

  


原文链接:http://ybj.jl.gov.cn/ybxw/snxw/202412/t20241230_901884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