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专长)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17 21:02:02 作者:佚名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医(专长)医师的执业管理,提高中医(专长)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参加定期考核,每三年为一个周期。

  我省中医(专长)医师首次定期考核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其负责注册的中医(专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考核周期、考核机构、考核方式和考核流程、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内容参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实施。其中,业务水平测评可采用个人述职、有关法律和法规考核(考试)、相关专业知识考核、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检查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等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成绩(结果)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录入。

  附件:1.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录入业务水平测评成绩操作流程

  2.中医(专长)医师业务水平测评成绩表格(截图)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联系人:王佳红、吴建锡,联系电话:0571-87815160)

  附件1

  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录入业务水平测评成绩操作流程

  登入“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入“进度管理”模块中的“测评进度”→选择一般程序→点击“导入测评成绩”→下载导入模板→填写录入中医(专长)医师业务水平测评成绩表格→再次进入“进度管理”模块中的“测评进度”→选择一般程序→点击“导入测评成绩”→点击“导入”将“中医(专长)医师业务水平测评成绩表格”导入。

  附件2

  中医(专长)医师业务水平测评成绩表格(截图)

  


原文链接:http://wsjkw.zj.gov.cn/art/2024/12/3/art_1229560650_2537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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