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科教发函〔2024〕168号),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2025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一般项目)已确定,现下达给你们。
各项目单位要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开展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负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协调、质量评估和过程管理,授课教师、内容和课程总学时等未经同意不得更改,确需调整的须报备批准,变动内容不超过30%。所有项目要依托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规范完成申办、审核、考勤、核销、学分授予等环节。线下项目执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线上项目执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各地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项目实施的全流程管理,确保项目按要求高质量执行,辖区内举办项目现场以“四不两直”形式开展暗访场次比例不低于50%。
附件:2025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一般项目).docx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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