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先进典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干事创业精神,近期,我们将在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送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持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唐春梅,女,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4月出生,现任昭通市绥江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她长期坚持在医保领域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扎实抓好医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执行,用心用情做好经办服务,积极推进基金精细化管理,有效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因工作表现突出,她11次被考核为优秀等次,2次获评“绥江县优秀共产党员”,荣获2016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她撰写的《改革医疗结算办法全力管好医疗保险基金》获评2011年云南省医疗保险学术论文优秀等次。
图为唐春梅同志在定点医院指导医保控费工作
她信念坚定,始终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在医保经办服务岗位上勤勉工作二十余载,唐春梅同志坚持躬行践履,始终做医保政策的忠实执行者,自觉化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积极向广大参保群众宣讲医保政策,主动提醒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申报医疗保障待遇。面对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票据不合规而无法报销的参保群众,她主动上前安抚情绪,耐心做好政策解释,确保群众疑虑尽释。在推进参保扩面工作中,一方面,她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平台,持续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保;另一方面,她组织深入乡镇、医院、企业等基层一线,向参保职工和居民详细讲解可享受的医保待遇,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政策知晓率。此外,她积极推动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助力绥江县人民医院在全市率先开通刷脸支付,极大便利了参保患者就医结算。她还深入参与DIP支付方式改革、国家集采药品耗材落地实施、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有效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2023年和2024年,绥江县连续两年医疗保险参保完成率位居全市首位,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亦名列全市前茅。
她积极思考,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
面对2005年绥江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赤字16万元的严峻形势,唐春梅同志率领团队全面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细致查找问题根源,结合绥江县实际创造性地提出“总额控制、定额结算”的医保结算模式,即根据当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总额,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费用结算项目间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预算分配,实行“总量控制、结余归己、超支不补”,促使医生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有效遏制滥开药、过量开药等违规行为,减少基金不合理支出。2007年绥江县实施“总额控制、定额结算”医保结算办法后,当年即消除了职工医保基金赤字风险,统筹基金支出从2006年318.95万元降到269.3万元,减少了49.65万元、降低16%。2007年职工医保基金结余84万元,到2010年底市级统筹时全县累计结余达1000余万元。
她身先士卒,坚持走在脱贫攻坚的阵地前沿
2017年7月健康扶贫政策印发后,为推进各项救助政策精准落地实施,唐春梅同志和同事们投入了大量辛勤的努力和汗水。特别是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她连续数月坚持“5+2”“白+黑”“晴+雨”的工作模式,带头深入一线,和全局同仁一起并肩作战。白天,她下乡探访困难家庭,了解实际情况,宣传相关政策;晚上,她加班加点梳理核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情况,及时开展资金回补,累计补助6245人、843.32万元,有力保障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足额享受到政策待遇。她加强与乡村振兴、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的信息联动机制建设,精确采集并动态更新困难群众人员信息,实现贫困人口的疾病状况、就医信息、医保报销及医疗救助等数据核对无误、登记精准,确保全县各年度的脱贫稳定人口以及“三类对象”实现100%参保,并正常享受相应医保待遇。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5804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时享受“两病”待遇保障,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征程上,唐春梅同志将进一步坚守初心使命,以更高目标鞭策自己,以更严标准约束自己,恪守岗位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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