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药房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截至目前,通过规范药房验收的三级医疗机构10家,二级医疗机构25家,一级医疗机构5家,个体诊所1家。
一是严格标准实施,督促企业自查。根据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标准,制定《滁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手册》,包括药品购进验收、储存等21项制度和19项台账,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供参考和模板,确保医疗机构药房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照标准进行全面自查,主动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保障建设成效。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药安乡村”“守护当夏”和疫苗、二类精神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等专项检查,全力排查药品使用环节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4050余家次,责令整改588家次,排查研判风险隐患55个,确保风险处置到位、形成闭环。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药品行为,药品使用环节共立案查处案件201起,形成强大震慑作用,保障规范药房建设成效。
三是推动标准建设,形成典型示范。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定期检查等形式,对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进行辅导,有效引导医疗机构药房进行自我评估与改进,确保医疗机构药房能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并且逐步形成一批规范化药房建设典范,为行业树立标杆,扩大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效果,扎实推动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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