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中医药管理局依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6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4年9月开始组织专家评审组分别对申请创建三级中医医院的织金县中医医院等7家二级中医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各专家评审组已完成评审工作,结论认为参评医院已满足三级中医医院的基本条件。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办公会于2024年10月9日审议决定将下述医院纳入三级中医医院管理,名单如下:
清镇市中医医院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六盘水市中医医院
织金县中医医院
松桃苗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罗甸县中医医院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7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公示期间可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书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51-86894656
电子邮箱:gzzyjy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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