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医药货款工作顺利展开,切实提高医保经办、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相关业务能力,9月29日上午,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召开全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医药货款动员部署暨相关业务操作培训会。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涛,省医保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徐肖红参加会议并讲话,各级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代表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实施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医药货款工作,是医药货款传统结算模式的一次改革创新,有利于医药集采全流程顺畅高效运行,有利于提高医药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有利于转变医疗机构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净化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环境,有效破解医药货款的“三角结算”难题。
会议强调,实施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医药货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直接结算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医保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理清流程步骤,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抓细抓实基金信息数据、结算拨付抵扣等各项工作准备,做好动态监测督导。各医疗机构要把实施直接结算作为一项新业务,落实好支付主体职责,严格按要求抓好支付委托、票据审核、账目复核等环节的具体工作。各部门要抓好动员部署,加强业务培训,开展正面宣传引导等工作。
动员部署后,与会人员在全省统一的医药货款结算平台进行业务操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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