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中共宿州市委出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宿州新篇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第53条明确:加强农村药品安全“四员”队伍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这是中共宿州市委文件中首次将农村药品安全“四员”队伍建设纳入其中。
去年以来,宿州市积极强化农村药品安全“四员”队伍建设,夯实药品安全监管基础,坚决打通药品安全“最后一公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市药安办先后印发《关于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报送基层药品安全“四员”信息等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明确了“四员”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等内容,并对加强“四员”队伍管理和作用发挥作了强调。二是强化素质提升。目前,全市共有农村药品安全“四员”1918名,其中管理员106名,检查员106名,信息员和宣传员各853名。队伍平均年龄50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占45%,具有医药专业学习背景或医药行业从业经历的占70%以上。制定实施市县分别对乡镇药品安全管理员、检查员和行政村药品安全信息员、宣传员进行分级培训计划,着力加强政策法规、监管能力、信息集报、科普宣传等方面的能力提升。三是注重作用发挥。对“四员”履职情况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年考核制度,强化检查指导,促进作用发挥。截至目前,全市“四员”队伍参与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600余人次,接受群众用药咨询1200余人次,参加各类监督检查200余人次,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提供药品违法线索30余个,其中经查证属实立案处理1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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