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保局关于推进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黔医保函〔2023〕14号)要求,现将符合通知要求的第四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共计257家纳入省本级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省本级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第四批).xlsx
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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