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第九批)的公示

时间:2024-09-22 11:20:34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2〕40号)《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关于贯彻执行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编码标准的通知》《省药品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发布〈贵州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的公告》(黔药监发〔2021〕19号)等文件要求,省医保局开展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国家医保业务中台数据库内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信息的对码,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电话0851—85972752)反映。反映内容必须提供真实证据,逾期反映或反映内容不实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2日。

  监督电话:省医保局直属机关纪委0851—85942901。

  来信地址及邮编: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浣纱路165号,550001。

  附件:第九批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对码结果表.xlsx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guizhou.gov.cn/xwdt/tzgg/202409/t20240909_8567738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