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药监局调研组一行4人赴内蒙古自治区调研学习地方立法、中药产业(民族药)高质量发展和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并与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相关部门进行座谈并现场走访调研。
座谈会上,自治区药监局着重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二次修正及药品安全责任制相关规定出台等情况。双方围绕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地方立法和中药(民族药)全产业链监管等方面分享各自经验做法,并进行深入讨论。会后,调研组一行走访了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了解企业发展、科技创新、产品研发、市场规模、中草药种植基地等情况。
此次调研学习既增进了双方友谊,促进互学互鉴,也为下一步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动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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