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措施》。从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建设、社会参与和督查考评等五个方面,明确11项具体任务。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健全共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完善基层食药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基层食药安办和市场监管所建设,建立完善基层“四员”队伍,食药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凝聚共治合力。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智慧监管场景建设,健全风险会商机制。
三是强化行业建设,引导健康发展。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责任。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加大“食安安徽”品牌推广力度。发挥协会作用,引导企业诚信自律、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保险他律作用,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完善保险运行机制。
四是强化社会参与,拓展共治格局。组建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志愿者、行风监督员等队伍,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等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和中小学教育内容,建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基地。
五是强化督查考评,保障共治成效。开展满意度测评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池州市出台该措施,旨在进一步厘清职责,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凝聚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提升全市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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