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督导医疗机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时间:2024-08-24 17:36:33 作者:佚名

  

  为不断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和监测质量,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发挥医疗机构报告主渠道作用,近日,晋城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专业人员成立督导组,深入沁水县、高平市督导检查医疗机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督导组对沁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4家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上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以机构设置、人员情况、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工作制度、报告完成情况、报告质量、宣传培训等方面为重点,督促医疗机构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主体作用,按照可疑即报原则,及时采集信息,并按要求填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切实做到药品潜在安全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

  针对医疗机构在药品不良反应在线报告和监测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教学指导,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对照现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层层落实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责任,做到“主动报、及时报、不瞒报、不漏报”。县局将针对发现问题,加大监测工作宣贯、培训力度,推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落到实处。

  

  

  督导组对高平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残联精神康复医院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现场考核督导,详细解读《晋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考核细则》,认真听取各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通过查看资料、人员访谈、抽查报告等方式对机构与人员、设施设备、监测管理、报告收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考核,现场反馈考核情况,并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

  各医疗机构表示将认真对照督导组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质量和水平。高平市局将继续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不良反应监测督导工作,不断提高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测水平,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408/t20240822_9638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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