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保“企业接待日”建立政企互动“桥梁”

时间:2024-08-16 20:24:00 作者:佚名

           8月14日,记者从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企业接待日”制度实施一年来,促进各企业、机构进一步了解政府相关工作实施进展,解答了一项项实实在在的问题,是辽宁满足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需求、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的具体体现,切实提升了医药企业、机构的获得感、满意度。

  2023年8月,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建立并实施面向医保、医疗、医药领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企业接待日”制度,每月一次定期集中介绍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较为关注、来访咨询频次较高的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及医药服务管理类业务等政策措施推进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接受咨询,听取意见建议,解决服务对象普遍反映的问题。

  建立“接待日”制度,是省医保局推出的“十二项便民利企措施”之一,制度实施一年来,得到来自全国各地医药企业及社会组织的广泛欢迎和高度关注。参加接待日的医保服务对象表示,辽宁的医保接待日活动立足企业需求,讲“解渴”的政策、说“接地气”的话,促进各企业、机构进一步了解政府相关工作实施进展,解答了一项项实实在在的问题。

  辽宁省医疗保障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二项措施中,还从“加强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持续提升异地就医结算便利性”等方面,提出了其他具体便民利企措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医保服务。

  


原文链接:https://ybj.ln.gov.cn/ybj/zwgk/mtbb/2024081616081139636/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