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0〕202号)要求,为促进我区“互联网+医疗服务”长远发展,规范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行为,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我委在全国“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基础上,确定了允许在我区实施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现向社会公布。
上海11月4日电(记者有之炘、邵艺博...
为切实守护青年学子身心健康,助力青春成长...
北京11月3日电(记者王宾)全国人大...
日前,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医疗...
近日,铜川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健委、...
10月14日,西北片区跨区域药品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