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需求,降低群众用药负担,6月29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全区范围内同步启动了“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授牌仪式,旨在鼓励在集采、国谈药品价格执行方面表现突出的药店,通过树立行业典范,巩固我区集中带量采购成效,推动全区药店价格回归至合理水平。
本次“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授牌工作按照保本经营、让利于民的原则,特别关注那些在集采、国谈政策落实上表现优异,日常管理、服务群众较好的定点药店。首批药店共136家,主要从全区慢性病、双通道药店中筛选。
“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授牌标准严格,涵盖多个方面:一是价格透明:确保所有集采产品严格按照中选价格销售,国家谈判药品则必须按照谈判价格销售,医保统筹支付的药品售价不高于招采平台挂网价。二是公平对待:所有纳入医保报销的药品价格不高于非医保报销的价格。三是配置达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的配置率不低于20%或至少达到300个。除此之外,“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还需签署《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承诺书》,明确遵守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参保患者权益。
“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授牌工作的开展,标志着自治区在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优化药品市场环境方面的又一重要进展。通过这一举措,不仅能够促进药品价格的合理化,更能增强药店的服务意识与社会责任感,最终惠及每一位参保患者。
9月17日下午,西安市委政策研究室副...
9月16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
9月16日晚,第七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
为助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推...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专业化...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传染病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