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发〔2021〕25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为保障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20号),我委制定了《辽宁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28日
上海11月4日电(记者有之炘、邵艺博...
为切实守护青年学子身心健康,助力青春成长...
北京11月3日电(记者王宾)全国人大...
日前,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医疗...
近日,铜川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健委、...
10月14日,西北片区跨区域药品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