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切实履行对药械化相关企业的监管职责,营造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连日来,第一监管办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组织开展药械化生产、药品批发单位安全大检查,突出三个重点方面为“两节”期间药械安全保驾护航。
一是覆盖范围大,检查项目全。此次检查范围包括滨海新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器械生产企业,检查内容旨在了解药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情况。
二是突出重点准,检查程度深。选择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深入检查与风险分析,如药品生产企业的仓库物料贮存管理、车间是否严格按照GMP生产等情况,药品批发企业如冷链运输、特殊药品贮存管理、药品购销等情况,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及抽样等工作。
三是督促企业实,检查要求严。本次检查中,执法人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举一反三进行自查精进。同时及时安排整改复查,排查安全风险,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
今后,第一监管办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着力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确保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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