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局“三个全面”开展春季药品检查

时间:2024-04-20 17:58:22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严防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连日来,海宁市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专项检查行动,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1家,发现问题3个,目前已整改完毕。

  一是全面厘清重点,确保底数清晰。联合卫健等部门通过实地走访、钉钉工作群等形式,对全市药店用药的品种、库存等情况进行摸排,调查了解货源、供应情况。将医院和学校周边区域作为检查重点,同时把单体药店、连锁药店以及镇村卫生室等作为主要对象,深入检查这些场所药品的进货、库存和销售情况,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同时,根据走访排摸情况,成立专项工作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局所队联动机制,聚焦药品投诉举报、价格、广告等方面,通过曝光、约谈、提醒、警示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确保药品市场秩序稳定。

  二是全面进行梳理,开展实地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督促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要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依法依规经营使用,及时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知识等,切实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化解药品安全事件。在价格监管方面,比对货架标签与系统中近30天的价格数据,了解药品的销售与进销价格波动趋势,防范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全面压实责任,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和培训,邀请药学专家、医生等专业人士,通过讲座、培训等形式,向公众传授药品安全知识。利用约谈、培训向经营主体发放自查报告,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药品安全宣传,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入企指导、发放资料、集中培训等方式,告诫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加强对相关单位特殊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贯,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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