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局以“三化”持续提升基层药品监管能力

时间:2024-04-13 01:35:13 作者:佚名

  为严格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严守药品安全底线,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基层药品安全,海宁市局创新基层药品监管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突出监管平台运用,提升药品监管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突出“引领”,监管机制创新化。发布《海宁市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压实各级责任。注重监管网格化的实施,通过构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将领导管线、科所联动、干部管片、责任到人等要素紧密结合,形成全方位的监管网络。优化人力和物力资源的配置,确保监管一线的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支持,实现更加高效、精准的药品监管。

  二是突出“提升”,队伍建设专业化。充分考虑工作实际,按照能力互补、条件合理等原则,优化基层药品治理执法人员结构,在各基层所补充药品监管领域经验丰富。阅历丰厚的执法人员,充实基层药品治理执法力量。完善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对人员的日常培训,定期举办集中培训班,通过现场研学以及交流探讨等方式,加强基层药品执法人员在药品日常检查、案件受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提升实战能力。

  三是突出“创新”,监管平台智慧化。深化药品安全领域的数字化探索,充分运用浙江省药监局药品抽检管理系统、省药监局药品“黑匣子”系统,在企业安装数据仓,在源头上采集导致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关键数据,自动收集关键数据,智能校验数据内容,及时预警风险信号,实现药品数据来源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落实主体的“责任链”、筑牢药品“监管链”、撬动企业“信用链”。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4/11/art_1228989352_58936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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