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局持续抓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守护“美丽消费”

时间:2024-04-04 04:01:47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巩固升级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工程,释放政策红利,今年以来,象山县局围绕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治与提升相结合,多措并举抓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全力护航“美丽经济”。

  一是深化指导,规范提升靓化美丽消费示范线。针对县内已建成的美容美发示范单位、医美机构等化妆品经营主体,召开法律法规宣贯会等专题培训会议,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进行深入解读,现场解答化妆品经营使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指导薄弱行业经营主体提升经营规范化水平、示范创建单位进一步发挥聚集引领作用。多次走访指导化妆品备案人、生产企业等,听取企业诉求,协调解决痛点难点。截至4月3日,开展专题培训3次,参与化妆品经营主体60余人次,走访企业2次。

  二是细化服务,紧抓监测把好美丽消费安全关。及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填写规范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培训,提升监测员监测能力。通过日常检查、上门指导、奖励补助等形式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主体实时监测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进一步明确化妆品不良反应风险处置的流程、时限和双方责任,及时发现、准确识别、分析评价、高效调查处置化妆品安全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用妆环境。严抓化妆品消费维权服务,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在显著位置公示消费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处置相关投诉举报,分析化妆品领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化妆品消费市场经营秩序。截至4月3日,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24例,受理并处置相关投诉举报14起。

  三是强化监管,标本兼治压实美丽消费责任链。依托“宁波化妆品经营智慧在线”监管平台,以大型商超、医美诊所、美容美发店、化妆品专卖店等为重点检查场所,聚焦儿童化妆品、进口化妆品质量安全、明码标价、广告宣传、进货查验等方面,持续推进线上实时巡查与线下突击检查,对不合规的经营主体进行行政约谈,严厉打击化妆品超期、“一号多用”等违法行为,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截至4月3日,现场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130余家次,开展线上巡查29次,约谈相关经营主体3家,查办化妆品相关案件9起,罚没款7.5万元。

  四是优化环境,铺开宣传织密美丽消费共治网。把握“三八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节日宣传窗口,发布化妆品知识科普微信公众号文章,在商区、街道等人员往来密集场所进行设摊宣传,通过现场发放化妆品知识宣传册、张贴化妆品法规宣传海报、LED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广“化妆品监管”APP,讲清说透APP中查询化妆品真伪、获取科普知识、查阅监管动态、进行线上投诉举报等各项功能,提升化妆品从业人员规范经营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安全用妆意识与消费维权能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截至4月3日,发布微信公众号2篇,开展设摊宣传2次,现场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4/3/art_1228989352_58936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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