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药品监管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日,制定印发《青海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具体办理事项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涉及药品监管领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37项,其中:国家局授权事项36项(含5项为市州级药品监管部门实施)、省政府授权事项1项。细化梳理出69项具体办理事项,通过明确实施主体、办理类型、承诺期限、事项信息、法律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8项内容,对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具体办理事项的举措、行使层级、承诺时限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作了细化规定,并全部纳入“青海政务服务网”,全面实行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窗口受理、后台办理、办结送达,行政许可效率大幅提升。
《办事指南》通过创新行政审批机制,“全链条”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资料、缩短审批时限,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材料和时限等做“减法”,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节约了办事成本,提高了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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