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自治区疾控中心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申请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进行现场评估论证。
自治区疾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彬彬,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副处长何晨,自治区疾控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林玫,以及相关科所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国家专家组深入现场,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参观、现场考核、查阅文件等方式,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人员、设备、检测方法、菌(毒)种管理、消毒灭菌等要素进行全面检查。专家组经综合评估后认为,自治区疾控中心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申请的实验活动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
自治区疾控中心将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改进意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持续依法依规开展实验活动,为全区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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