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局“三举措”扎实提升药事监管能力

时间:2024-02-05 00:44:24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药事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海宁市局针对药品监管专业性、特殊性、重要性特征,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监管,全面夯实能力、落实责任,推动全市药事安全监管水平提升。

  一是完善机制,护航药监航道。全面加强药事监管能力建设,构建科、所、队联动共治安全治理体系,以宏观双维度布局,横向成立以分管领导主抓、科所联动配合的层层推进机制,纵向优化药品监管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基层所(分局)建立晾晒通报制度,每月公布基层监管行动推进情况、工作成果等。落实监管疑难问题会商制度,定期召开监管疑难讨论会,形成思路共拓、工作共商的良好局面。

  二是强化监管,守牢安全红线。以守牢安全红线为底线,鼓励基层探索专业监管新机制新模式,创新“站所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深入开展“三员”走访行动,主动靠前倾听声音、不断提升药品服务监管质量与温度。同时推进药品监管与产业数字化升级,利用浙苗链、药品经营“黑匣子”数字运用,动态开展线上巡查,结合线上巡查发现的问题在线下及时处置,提高药品监管的精准度和靶向性。

  三是夯实基础,提升监管能力。持续加强药监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强化专业监管要求,成立全市药械化检查员人才库,提供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的理论知识培训。对新聘用检查员采取“理论+考核”的模式,加快培养进度,提供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的理论知识,涵盖零售药店日常检查工作要点,药械化领域常见违法行为、处置方法及办案技巧,新开、变更零售药店及器械经营企业现场验收检查要点,在理论学习完毕之后,对药品检查员进行笔试考核检验学习效果,进一步提升检查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积极利用年度条线会议、专项工作部署会议等契机,科学安排药械化监管实务培训课程,组织药品检查员集中学习,2023年共开展集中学习11次。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1/29/art_1228989352_58935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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