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全力护航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缙云县局“三强化”积极指导督促辖区药械化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有效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2023年,共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ADR)438例,完成年度任务数380例的11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205例,完成年度任务数160例的128%;化妆品不良反应(ACR)80例,完成年度任务数70例的114%,均超额完成年度监测任务。
一是强化指导,严把报告质量。积极引导监测单位参加省市局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分析查找不良反应上报中存在的易错点,通过电话、微信、上门服务等方式提醒指导上报单位及时纠正及再反馈。同时结合药械化不良反应报告的质量评估方式,督促各监测单位及时掌握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最新要求,并对监测人员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到位、业务指导到位、法律宣传到位。
二是强化监管,提高上报意识。结合日常监管、飞行检查及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各监测单位积极开展监测工作,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出现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落实到人进行主动收集、上报,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做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注重时效性,树立正确地药械不良反应报告意识,消除不敢报和不愿报的思想。同时,定期通报各监测单位的上报情况,对存在迟报漏报、未及时补充报告、未及时维护信息、未注册为信息系统用户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以查促改。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共治氛围。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以及“安全用药月”等活动为载体,联合卫健等部门开展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及ADR/MDR相关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药械化安全宣传资料、进行ADR/MDR及用药用械用妆科普知识讲解、现场答疑解惑等。提高群众对不良反应的认知和应对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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