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印发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柳州市人民医院被评为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柳州市人民医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抓手,激发全院各族干部职工的使命担当,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守护各族人民健康。
此次柳州市人民医院被评为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既是荣誉也是责任,医院会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让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成效真正惠及各族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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