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指导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和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规范医疗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医疗监督执法水平,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规范》对医疗监督的范围和内容进行明确界定,细化分解监督执法职责并提出工作要求,围绕机构资质、医疗卫生人员资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中医药服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7方面,提出监督执法内容和方法的指导,进一步对监督执法情况处理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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