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局持续优化化妆品领域法治“软环境”

时间:2023-11-11 18:17:50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平湖市局以《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为契机,坚持普法宣传与执法宣传两手抓,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升监管“内生力”,全力提升法治“软环境”。

  一、专题培训普法。针对化妆品注册备案、生产、经营环节开展针对性培训交流活动,详细解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并围绕当前化妆品行业存在的进货查验记录不全、广告宣传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合规指导等,已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培训14次。

  二、专项检查释法。将法规宣贯与日常监管等工作紧密结合,定期开展上门宣传、指导服务,向经营单位发放《化妆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告知书》,指导从业人员查看化妆品注册证或备案信息、识别化妆品标签标识,针对性地找问题、出对策。同时利用区位优势,联合上海金山市场监管局开展毗邻化妆品联合检查普法等活动。

  三、专场宣传送法。围绕“三八妇女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六一儿童节”等时段,通过化妆品宣传进校园、进电台、进社区,开展“你挑我检”“生产企业开放日”“美丽”大讲堂等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增强公众安全用妆意识,构建共治共享的化妆品治理新格局,已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8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0/31/art_1228989352_5893422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