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秩序,保障群众化妆品的用妆安全,加强化妆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化妆品生产单位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海宁市局对全市化妆品生产单位开展“体检式”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对全市所有化妆品生产企业完成检查。
一是企业自查,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全市范围内的化妆品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对照检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本次共有82家企业开展自查,其中一家化妆品备案人自查发现两款眼影盒存在“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配方联合研发方’等相关词语”的情况,两款产品共有13397尚未销售,该企业已全部回收,准备做报废处理,同时,对此两款产品的备案信息,将及时做好产品标签的变更工作。
二是集中检查,建立体检清单。根据自查情况,建立实地问题检查清单,对全市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看厂房、设施、设备是否与许可内容一致,生产原料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是否符合有关要求,使用原料是否有相应的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产品是否按照批准或备案的配方、工艺组织生产,批生产记录是否完整有效等。同时对9家化妆品备案人开展现场检查,查看备案产品检验报告、销售包装、产品配方是否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产品生产工艺简述、产品安全性评估资料、产品技术要求是否符合要求,从源头把好上市前的最后一道安全关口。
三是数字监管,防范安全风险。把监管的数字化触角延伸到企业生产源头,将全市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均已接入省药监局化妆品智慧监管“黑匣子”应用,可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全自动”非现场智能化监管,保证化妆品“源头可溯、流向可查、质量可控”,通过24小时实时自动记录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影响化妆品质量的关键参数,实现产品生产全链条在线监测功能,帮助企业提前发现化妆品生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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