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我局决定对贵州福仙缘服饰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防护服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
贵州福仙缘服饰有限公司
二、案由
涉嫌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防护服
三、听证时间
2023年10月18日9时
四、听证地点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738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旁听人员请于2023年10月16日16:00前至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报名并登记有效身份证号,并于听证会开始前15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二)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距离,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有其他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举办部门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姚旺;联系电话:0851-86833669)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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