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处(室、局)、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
现将《2021年全区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2021年全区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二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推进,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区卫生健康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谋划,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谋划和推进新一轮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总要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新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思路新要求,促进“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全面落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
(二)深入学习中央和自治区重要会议精神。围绕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会议和全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项层设计。根据中央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我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制定落实方案,打开新阶段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面。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与督察工作规定》落实到位,确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定动作常态化。
(三)开展系统内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申报工作。加强培育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品牌,积极组织参加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树标杆、立榜样。
(四)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围绕提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员法治素质,开展多形式法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五)加强督察整改力度。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会议、全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做好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六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健全体制机制,提高法治保障能力
(一)依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坚持科学规范精准施策,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稳定,围绕依法防疫,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服务好“六稳”“六保”工作。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制度。系统梳理和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治体系。
(三)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加快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四、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一)加强清单管理,推进政府职能优化。持续推进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抓好动态清单管理。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依法清理简并各类资质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涉及法规规章的清理。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坚决惩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
五、完善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重点、新兴领域立法。着力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加快推进医疗机构管理、公共卫生等方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
(二)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禁止将会议纪要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
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决策前,应当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作为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公共卫生领域执法力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按规定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对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大力清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进一步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完善失信惩戒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防止滥用信用惩戒,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教育、指导约谈、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
八、加强行政调解、复议、应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加强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 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工作。
九、加强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
公开为例外。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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