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时间近距离使用电子视屏类产品,易消耗儿童远视储备量,是儿童青少年近视早发、高发的重要原因。0~3岁婴幼儿不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3~6岁幼儿尽量避免其接触和使用视屏类电子产品;中小学生非学习目的使用电子屏幕单次时长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时长不宜超过1小时。
文字来源:人民日报
https://mp.weixin.qq.com/s/DFVycSfheqZi9etVvLfhwA
9月16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
9月16日晚,第七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
为助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推...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专业化...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传染病专...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