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局、省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统一部署,温州市局积极部署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排查治理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源头管理到位,实现生产领域全覆盖自查。各辖区局按照市局落实化妆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辖区所有生产企业及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重点针对 “一号多用”三种情形深入开展自查。截止目前,10家生产企业、40家备案人、9家境内责任人已全部完成自查,发现产品销售包装发生变化未及时变更3起,企业已及时整改,并重新上传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图片。
二是属地监管到位,指导流通领域开展自查。各辖区局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步骤,组织辖区内的化妆品经营者开展全面自查。同时,结合亚运会(亚残运会)化妆品领域维稳安保工作,加强保障酒店及体育场馆周边美容美发机构等化妆品经营单位排查检查,督促经营者对索证索票、产品检验报告、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等内容进行自查。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882家,抽查产品161个,清理违法产品87个(非涉嫌一号多用违法违规产品)。
三是宣传教育到位,促进化妆品安全水平提升。各辖区局充分利用线上自有公众号、微信等平台,发布问题化妆品消费预警、举报投诉热线等信息,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化妆品、正确选购化妆品、理性维权等提升消费者的化妆品安全意识;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化妆品相关法规宣贯,提升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化妆品来源正规、索证索票完整。
下一步,温州市局将针对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以及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未按要求上传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图片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将对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的检查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消费者“美丽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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