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破解连锁企业门店间急需、滞销药品周转难题,缓解连锁企业门店药品库存压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越城区局在辖区零售连锁企业门店间开展药品调剂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共涉及开展药品调剂门店114家,调剂药品6717批次,流转急需、滞销药品品类869种,服务消费者16077人次。
一是深入企业,专题调查研究。针对药品连锁企业反应,实际经营过程中急需、滞销药品从门店退回到总部,再由总部调拨到其他门店周转时间长、经营成本高,但门店间直接开展药品调剂合法性上存在争议。越城区局积极贯彻“企业有需求,部门有回应”理念,走访调研辖区药品连锁企业,尤其是及时掌握疫情优化调整以来企业在急需、滞销药品周转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及时召开辖区内药品连锁企业座谈会,针对连锁企业门店间药品调剂可行性、合规性开展专题讨论研究。
二是制度保障,合规调剂药品。以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为契机,积极争取在全区率先开展药品连锁企业门店间药品调剂试点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出台全市首个《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间药品调剂工作规范(试行)》,对调剂范围、调剂品种、调剂门店和总部之间职责、收货验收、在途运输时限以及计算机系统等方面作出做出详细规定,填补制度空白,确保调剂药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
三是强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督促药品连锁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控连锁门店间药品调剂质量安全。同时,科所联动加强对开展药品调剂连锁门店监督检查,对发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调剂过程中存在影响药品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调剂资格,做到风险隐患闭环管控,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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